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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票金遭控會議記錄避監控 公司回應:記錄審核無不妥

國票金控。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票金控。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本文共866字

經濟日報 記者楊筱筠/台北即時報導

接近國票金控(2889)(2889)5月底董事改選日期,國票金控大股東再出招。國票金控董事魏憶龍今(28)日舉行記者會指出,日前收到金控內部員工吹哨者檢舉,今年2月至3月,共計4場會議錄音檔,疑似有媒體背景副董事長直接參加公司內部管理會議,介入公司日常營運,但會議記錄並未記載,呼籲主管機關應該徹查處理。

國票金控晚間對此回應,本公司每周由董事長及總經理召開主管會議及工作會報,係內部溝通董總幕僚性質會議,並非公司章程及董事會所規定召開會議。國票金指出,該會議由主管向董事長及總經理彙報每周工作情形,如董總有所指示工作方向,將於會議上記錄、追蹤,做成會議記錄。副董事長並非必要參加該周會之督責主管,無一定列席需要,故議程及會議記錄皆不特別記錄副董事長當周是否列席。

國票金強調,本公司近三年每周工作會報或主管會議之記錄,皆由負責會議記錄部門督責主管陳冠舟副總經理,及本公司前任丁予嘉總經理及現任蘇松輝總經理,詳細審閱批核記錄內容,應當未有不妥之處。

根據相關金控主管會議議事錄以及錄音檔等資料,魏憶龍提出三大疑點。第一,2月以來計有四場工作會報以及主管會議會議中,似有具有媒體背景的副董事長直接參加公司內部管理會議,介入公司日常營運。第二,依據國票金控職權負責處理相關規定,副董事長似乎無實權,於公司內部職權劃分以及一般公文流程,並無准駁之權限,非屬具有實質首長性質的業務。

第三,如果副董事長有參加會議,會議記錄並沒有記載副董事長與會以及發言內容,律師認為,是否有涉及製造虛假會議紀錄,逃避監管、欺瞞,可能構成刑法業務上登載不實等罪。

此外,魏憶龍認為,金管會曾經函示產金分離原則,如果非金融事業董事長兼任金融公司董事職務,內部權責劃分以及一般公文流程中,不具准駁權。

魏憶龍認為,此事涉及公司治理原則,且指出所有董事會開會紀錄,都提請所有董事要按照善良管理原則義務、公司治理精神,今天還從法律人角度呼籲,希望主管機關重視徹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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