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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銀行(2838)(2838)針對金管會21日懲處聯邦銀房貸業務缺失罰鍰150萬元,聯邦銀特別發布兩點聲明表示,一是聯邦銀絕無金管會所稱有配合炒房團貸款情事;二是聯邦銀在陳述意見中檢附相關事證充分說明房貸業務均有依相關規定辦理,惟未獲採納,針對金管會裁罰,深表遺憾。
聯邦銀聲明特別澄清,一、聯邦銀辦理購屋貸款業務,已建立嚴謹審查機制並落實執行,絕無金管會檢查所稱有配合炒房團貸款之情事,為此造成商譽受損,本行特予聲明澄清。
二、本行針對金融檢查所列缺失,已於陳述意見中檢附相關事證充分說明均有依相關規定辦理,惟未獲採納。本行針對金管會的裁罰,深表遺憾。
金管會是針對聯邦銀辦理自然人購屋貸款業務所涉缺失,依洗錢防制法第7條第5項規定,核處新台幣15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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