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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電視新聞台在2022年1月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審查、取得申設執照,但爆發內部糾紛,不斷有相關人士檢舉審查過程爭議,指NCC主委陳耀祥疑似接受執政高層施壓通過審查,遭檢舉涉嫌護航、瀆職。近期士林地檢署已將陳耀祥瀆職案移轉管轄至北檢,前董座裴偉涉嫌背信繼續由士檢偵辦。
2022年9月間,立委蔡壁如將檢舉鏡電視執照申請案相關資料送法務部調查,經法務部發交士林地檢署偵辦,並由士林地檢署移送台北地檢署併案辦理,將陳耀祥改列為貪污治罪條例的瀆職罪被告。
陳耀祥今天到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進行報告,他表示,自己並沒看到相關新聞,鏡電視的資料已經都交給檢調處理。他自認NCC是「公親變事主」涉入了鏡電視股東的糾紛,但他到目前為止沒有接到任何相關訊息,且他也認為自己清白、不會辭職。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指出,陳耀祥應該自行迴避鏡電視審查案「以正視聽」,同黨立委陳椒華指獨立機關首長被控貪瀆相當嚴重,陳耀祥不該被動等別人要求。
國民黨立委李德維認為,獨立機關首長被列貪瀆案被告非常嚴重,行政院長陳建仁應立即將陳耀祥停職處分,接受司法調查,陳耀祥也該知所進退。
NCC則重申,各委員獨立行使職權,透過委員合議制依法監理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後續也依法審理鏡電視申請案件。
因相關案件涉及偵查不公開,NCC迄今未接獲相關訊息。對外界質疑鏡電視相關案件部分,NCC是主動將案關資料提供予士林地檢署併案偵辦;就涉司法部分,士檢已調取與鏡電視案件相關卷證,後續如台北地檢署有相關司法偵查作為,也會全力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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