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671字
泰山(1218)(1218)經營權之爭已進入法律戰。泰山今(12)日發出新聞稿指出,1月11日公告收到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通知」並非判決,內容包括兩件法律文件繕本,為市場派龍邦提處分全家決議無效訴訟,依規定發布重訊,一切合規處理。泰山重申,站在企業經營的立場,若有損及公司及股東權益之行為時,不論股權多寡,公司定當全力依法捍衛固有之權益,目前已依法提出異議以為救濟。
泰山11日深夜公告,收到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的通知,以及保勝投資的起訴狀繕本,起訴狀訴的聲明為,確認被告泰山在去年12月2日,召開的董事會所為「處分所持有之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的決議無效。
泰山表示,2022年12月2日經審計委員會、董事會充份討論後決議處分全家(5903)(5903)股份,依市場機制,透過鉅額逐筆交易方式,完成出售約19%股權,總金額約80億元,獲利約54億元,獲利了結對股東權益有鉅大的貢獻,也讓公司未來經營方向能更專注於食品本業,實屬正當。
泰山表示,保勝及龍邦(2514)(2514)身為大股東,也充份參與董事會的決議過程,冀望該等公司可以本著維護公司及股東最大權益的立場行事為宜。
公司決策的程序與實體均依法、依現行市場機制進行,且事前亦請二位律師審核並出具適法性意見,其依法實屬有據。
另外,泰山先前雖遭證交所指摘未能及時召開記者會說明、資訊揭露不足等內控作業程序有瑕疵進行裁罰乙事,尊重主管機關的意見,亦將虛心接受、檢討,將來程序上會要求更為完備;唯處分全家股份之決議,係完全依自由市場機制執行,當然符合現行法規,而不影響處分交易效力。泰山公司目前已依法提出異議以為救濟。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