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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買後付」恐成卡債風暴?金管會要從兩大方向管理

本文共773字

經濟日報 記者廖珮君/台北即時報導

「先買後付」(Buy Now Pay Later,BNPL)成國內新興金融行為,立委沈發惠憂心此種手法恐大舉吸引信用小白或信用瑕疵者,恐衍生下個雙卡風暴。銀行局長莊琇媛說,將朝兩大方向做管理,一、中信金(2891)(2891)轉投資孫公司有做BNPL,金管會已要求授信風險管理、消費者保護和資訊告知,全都要比照一般金融機構,等於是高度監管。

二、若是其他非金融業承辦的BNPL,會思考透過資金往來銀行做間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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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也說,若BNPL的資金來自銀行,我們可以直接或間接發揮一些影響力,但很重要的是,也要提醒消費者使用這樣的支付形式要注意那些事情。

立委沈發惠今在財委會上說,BNPL包括美國、澳洲、英國甚至是新加坡都有監管、納入消保法或是有自律規範,僅台灣和日本無法可管,金管會對BNPL監理和風險問題該如何處理?

黃天牧說,最近中信金旗下的孫公司也在做BNPL,因此也跟中信金作了一些討論,提醒中信金過去雙卡風暴對國人影響,尤其是放款對象是信用小白也有資安、和個資上的風險。

至於是否針對新興金融工具提前做全盤法令上檢討?黃天牧坦言,授信並非銀行法中的特許業務,但會從風險管理上做管理,特別是金控轉投資業務上做這件事,會加強管理,法據上會去思考。

會後,黃天牧進一步解釋說,BNPL就商品性質來說,就像以前的P2P,並非銀行法中的特許業務,但的確我們要記取過去雙卡風暴,尤其是這些放款對象是信用小白。

他說,目前有金融機構下面的孫公司會去做,我們會關切用何種方式去做,相關契約條款對這些當事者是否公平?相關BNPL違約條件是否都公平,都有提醒過這些業者。

莊琇媛也說,BNPL目前是一家金融機構轉投資公司,會要求這些無擔保授信風險管理、消費者保護、告知消費者的資訊,都要比照金融機構辦理。至於其他非金融業做BNPL,莊琇媛說,會思考透過資金往來銀行做間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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