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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近日公布重複感染的定義及處置原則,引起民眾關注防疫保單是否理賠再次感染。金管會保險局今(5)日表示,防疫保單是否會理賠須回歸保單條款約定,多數防疫險有約定同一保單年度對同一法定傳染病給付一次為限,但並非所有防疫險皆有此約定,提醒民眾仍要檢視自身所投保的保單條款內容。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公布COVID-19重複感染的定義及個案處置原則,如確診後的1至3個月內,認定重複感染需具備二條件,包括症狀惡化、抗原快篩陽性、PCR陽性且Ct值27以下;至於確診3個月以上認定重複感染,則須具備再次檢驗陽性且Ct值小於30,引起外界關注防疫保單是否理賠再次感染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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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防疫保單是否會理賠主要以保單條款約定為主,據金管會目前了解,多數防疫保單條款均有約定同一保單年度對同一法定傳染病給付一次為限,不過並非所有防疫險都有此約定,提醒民眾仍要檢視自身所投保的保單條款內容。
以金管會目前掌握的狀況來看,大部分防疫保單均有約定,同一保單年度對同一法定傳染病僅給付一次,也就是民眾若確診COVID-19,且已申請理賠核准,如不幸再次感染,則不會啟動理賠,但也有部分保單針對同一法定傳染病限制次數較為寬鬆,並非是一次,而是多次,因此仍得回歸保單條款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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