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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所宣布,新光金(2888)(2888)跟台新金(2887)(2887)因違反重大訊息規定,各挨罰10萬元,據了解,挨罰關鍵是,兩家金控公司在雙方合併未確定前,就主動對外宣布「指名式」的併購訊息,猶如對市場報明牌,遭金管會盯上。
證期局官員坦言,這兩家金控針對「不確定的併購」做重訊公告,會讓投資人有錯誤聯想和解讀,重訊應該是事實的描述,尤其是併購資訊,更應該要審慎小心。
該官員說,新光金在獨董反對意見公告、跟併購案討論,這兩項訊息公告時有瑕疵,一是該併購對象尚未確定,二是獨董也反對揭露特定公司,新光金卻直接在「案由」上,點名與台新金合併,這反讓投資人有錯誤聯想和解讀。
台新金部分,則是回應新光金併購的字眼「過度樂觀」,官員說,重訊應該是事實的描述,但台新金重訊有誇耀性、或類似廣告宣傳文字的描述,讓投資人有過分樂觀和預期。
官員說,明明合併案八字沒一撇,但雙方重訊都讓市場以為要合併了,這會讓投資人有錯誤聯想和解讀,尤其是併購案影響股東權益和股價,更應該要審慎。
他說,對兩家金控的裁處是表達金管會一個立場和態度,上市公司對併購案應該要審慎,更何論是受高度監理的金融機構,希望透過裁處讓金控公司有所警惕,在任何資訊揭露、尤其是併購資訊更應要審慎面對。
根據新光金和台新金公告,新光金在5月20日董事會通過,成立研究與台新金或其他金控合併可行性的研究小組;台新金則在6月2日董事會決議成立合併研究委員會,積極評估與新光金合併的可能性,因雙方都直接點名與對方合併,讓6月6日新光金大漲7.8%,台新金也漲了2.8%,引發市場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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