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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證交所表示,5月13日(周五)證券商申報投資人買賣華航(2610)(2610)個股違約,公告金額分別為544元的零股交易,以及119,725,150元(買賣互抵淨額為6,075,150元)二筆;證交所已及時洽證券商進一步了解及審查。
證交所表示,為強化投資人違約風險控管,證交所自2021年10月12日起,對違約投資人實施管理措施,首次發生違約,證券商應通知投資人委託買賣證券應履行交割責任,若未履行,違約資訊將揭露於證券商聯合徵信系統的個人負面資料,影響個人日後與證券商的業務往來,並告知投資人爾後一年內再次發生違約,於受理其首次交易日起連續10個營業日的下單委託,須預收足額款券等強化投資人違約風險控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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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所另透過多方管道(FB、製作宣導短片等)加強對年輕族群風險意識宣導,並請證券商善用網路畫面警語或APP推播方式提醒年輕人發生違約之後續責任,以及對個人信用的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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