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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確診數連日破萬例,使得各地方政府衛生單位來不及開立確診證明或居家隔離通知單,許多民眾擔憂一時拿不到理賠所需的文件,進而無法請領防疫保單的理賠金。
產險公會提出二點說明,保險契約請求權有二年時效,且在尚未取得證明文件前,即可向保險公司申請,待理賠文件補齊後辦理理賠,因此短時間的等待證明文件,並不會出現無法理賠的狀況產險公會表示,國內疫情確診數急速攀升,致使各地方政府衛生單位開立確診證明或居家隔離通知單的處理量能受到嚴重考驗,為避免民眾有過多無謂的擔憂,產險公會提出二點說明。第一,依據保險法第65條的規定,被保險人對於保險契約的請求權,自可申請之日(即確診日或居家隔離始日)起算,有二年的請求權時效。第二,若民眾尚未取得證明文件之前,即向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申請,保險公司受理後,會待理賠證明文件補齊後辦理理賠,民眾權益不致受損。
此外,立院財委會決議金管會督導保險公會提出「防疫保單理賠實質審查指引」,據業內人士透露,初步朝二方向研議,預計一個月內訂定相關指引。業內人士表示,產險公會成立理賠小組,並邀請業者討論,待意見彙整後,做成防疫保單理賠實質審查指引,將送保險局檢視是否合乎法規、是否太過嚴苛或寬鬆的情況。
防疫保單理賠實質審查指引初步朝二方向研議,業內人士透露,首先是過去主管機關站在保戶立場,希望業者能夠盡量從寬理賠,但疫情、防疫政策瞬息萬變,主管機關已對外說明「一切依照保單條款而定」,若沒有客觀或統一的解釋,擔憂會造成甲公司有賠,乙公司卻不賠的情況,進而影響保戶權益。
再者,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疫調系統上線,由確診者主動通報密切接觸者,未來保險公司收到民眾理賠申請時,如何判斷相關證明文件真偽,「萬一賠到假的,反而影響真正請領者權益」,但如何查證,又不影響理賠速度,須在其中取得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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