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309字
中央銀行先前開放票券公司及證券業,因辦理外匯業務產生資金需求,可向銀行申辦外幣貸款,央行昨(19)日修正「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規範」,增訂票券或證券商有外幣貸款需求,只要拿得出相關證明文件,就可向銀行辦理外幣貸款。
央行外匯局副局長洪櫻芬解釋,央行現行規定,銀行受理客戶辦理外幣貸款,憑辦文件有兩種,進出口文件或央行許可函,兩項文件二選一。央行先前開放票券及證券商,因辦理外匯業務產生外幣資金需求,可向銀行申請外幣貸款,但票券與證券商無法取得上述兩項文件,因此央行修改規定,只要拿得出相關文件證明,例如:票券公司用包銷方式辦理外幣票券承銷業務,可憑辦理外幣票券承銷業務的許可函、承銷契約,及支付交割價款文件,即可辦理。
推薦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