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562字
中聯油品事件後,泰山今大動作向台北地方法院遞狀,要向中聯、福壽、福懋油及南僑等4家公司求償10億元,對此,南僑表示,作為問題油供應鏈最早發現者,對於泰山的舉動深感遺憾與無法理解。
南僑表示,作為正派經營之企業,向來重視消費者權益,踐行產品自主管理及自主檢驗,於向福壽公司購買油品原料,發現苯駢芘超標,隨即通知福壽公司,該油品非南僑所生產,但南僑立即通知福壽公司,至於福壽公司未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就其產品之問題向主管機關通報,乃福壽公司以及中聯油脂公司等之義務及責任,南僑何來隱匿之有。
南僑強調,南僑不是問題油製造者,而是問題油供應鏈最早發現者,依台中地方檢察署起訴書載,中聯油脂為本次問題油製造之始作俑者,泰山企業身為中聯油脂公司大股東之一及擔任董事,未依法善盡股東及董事責任,控管中聯油脂公司所生產油品之安全,出售問題油品;卻於事發後卸責濫事控告向福壽公司購買油品而受害之下游客戶廠商即南僑。
為維護企業形象、商譽,南僑已委任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黃斐旻律師日後將依法向法院進行答辯及說明。
南僑強調,南僑所為一切合法,且非本件問題油案之刑事被告,台中地方檢察署起訴書已有敘明,也於民國7月29日藉由五大報紙媒體登報聲明,希望泰山企業切勿再卸責濫訴並散布不實,俾免因侵犯本公司商譽及其他合法權益而承擔法律責任。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