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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案北檢提起公訴 中石化:徵詢律師意見處理

本文共765字

中央社 記者曾仁凱台北8日電

針對台北地檢署8日偵查終結,就京華城土地非常規交易案,對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13人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提起公訴,並聲請法院宣告沒收犯罪所得約新台幣31.9億元。中石化今天表示獲知,將等收到正式起訴書後,徵詢律師專業意見進行後續處理。

根據起訴書,檢方指出,京華城公司為償還聯貸銀行團債務,於2018年3月起辦理京華城土地公開標售,歷經3次公開招標均因無人投標而流標。中石化並無參與投標意願,但為了即刻解決沈慶京與威京集團債務,時任中石化董事長林克銘與沈慶京共同謀議由中石化出面獨資投標收購。

中石化於2019年9月25日決議,授權百分之百持股子公司鼎越公司投標,投標價格以所委託的3家估價報告中最高價格(375.9億元)為上限。而鼎越公司董事會僅形式召開,火速通過「授權鼎越公司董事長朱亞虎決定真正投標價格」的決議,但實際上是沈慶京獨自決定價格,再命朱亞虎填寫標單。

檢方調查,沈慶京、時任中石化董事長室法務陳俊源、時任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直接或間接誘導、暗示部分估價師以各種方式拉抬估值,導致各家估價報告有諸多違反估價常規之處,但林克銘、時任中石化獨董及後來董事長陳瑞隆、獨董朱雲鵬、時任中石化總經理余建松、時任中石化財務副總陳穎俊、土地開發副總劉雲志對此刻意忽視,為將來沈慶京溢價投標鋪墊基礎。

檢方表示,沈慶京、林克銘、陳俊源、陳穎俊、張志澄明知本案土地實際行情僅有300億元,未合理評估投標策略或轉而採行議價策略,竟由沈慶京1人獨斷決定以接近第1次招標的底價(即380億元)價格,溢價投標372億1萬元,而張志澄、朱亞虎共同協助完成投標。

對此,中石化公告表示,此案起訴後進入審判程序,將待法院依程序審理,並等收到正式起訴書後,徵詢律師專業意見進行後續處理。

中石化表示,此案對公司整體財務狀況與核心業務並無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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