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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吳凱中/台北即時報導
大眾控(3701)8日公告,子公司接獲臺灣臺北地方院民事庭檢送起訴狀,國防部以子公司供應廠商以大陸地區產品交貨違反產地規定解除契約後,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起訴請求子公司返還價金並支付懲罰性違約金及利息,共約達3,838萬元。對此,大眾控指出,公司已委請律師依法定程序辦理後續事宜。
此事緣起於大眾控子公司前投標國防部抗彈纖維布(抗彈板)標案,國防部以子公司供應廠商以大陸地區產品交貨違反產地規定解除契約後,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起訴請求子公司返還價金並支付懲罰性違約金及利息,共計3,838萬8,844元。
對此,大眾控指出,公司已委請律師依法定程序辦理後續事宜。此外,大眾控已於2025年提列訴訟負債準備損失,對公司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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