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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中工剔除董事候選人提名...寶佳提假處分法院裁准 今聲請強制執行

本文共634字

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寶佳集團旗下堡新投資、佳峻投資、大華建設公司指控中華工程違法剔除它們所提的董事及獨董候選人,而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今裁定3家公司應提供330萬元擔保金後,中工應將3家公司所提出的候選人全部列入董事會公告候選人名單,可抗告;堡新等公司委由律師今帶現金赴台北地方法院提供擔保,並聲請強制執行。

中工5月21日將舉行股東會改選4名董事及3名獨董,堡新等三家公司身為股東也提出候選人名單,分別由「堡新及大華」提一份,佳峻公司提一份,扣除重複部分共有12人,但被中工董事會以超額提名為由,刪除股東提名。

堡新等三家公司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智商法院認為,三家公司已釋明勝訴可能性,且若不准聲請假處分,則會損害三家公司的股東提名權,有礙中工公司治理與健全發展,認為有保全的必要性,審酌一切情狀,酌定擔保金各為165萬元,總計330萬元。

智商法院因此裁定堡新等三家公司提供330萬元擔保金後,中工應將三家公司所提出的候選人全部列入董事會公告名單,並禁止再為任何異動。本案若有適用法規顯有錯誤,才得提抗告。

堡新等公司委任律師於裁定出爐後,立即帶330萬元現金到台北地方法院提供擔保,並聲請強制執行。律師指出,希望北院能像智商法院般展現效率,迅速完成執行程序,並將命令送達中工和金管會證期局、證交所等,確保裁定的效力。

律師也說,希望金融監理機關持續關注、監督中工後續股東會召集和執行程序,確保股東常會在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下進行。中工針對裁定也指出,尊重智商法院假處分裁定。

堡新及大華公司委任律師林正疆今帶330萬元擔保金,赴台北地方法院供擔保並聲請強制...
堡新及大華公司委任律師林正疆今帶330萬元擔保金,赴台北地方法院供擔保並聲請強制執行。記者林孟潔/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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