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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法院裁定應納股東提名名單 中工:予以尊重

本文共457字

中央社 記者何秀玲台北15日電

中華工程董事會以「超額提名」為由剔除股東提名的董事及獨董候選人名單,商業法院今天裁定,中工應將堡新投資及大華建設、佳峻投資提名的董事及獨董候選人,全數列入股東常會選舉名單;中工表示,尊重商業法院假處分裁定。

堡新、大華及佳峻今天發出聯合聲明表示,提名股東今天下午立即向台北地方法院提供擔保並聲請強制執行,股東會將以股權對決。

中工今年5月21日將舉行股東會,改選4名董事及3名獨董,堡新投資及大華建設、佳峻投資依公司法相關規定各提出一份候選人名單;中工董事會10日以合併計算、超額提名為由,刪除股東提名;堡新等股東則向商業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

商業法院今天中午裁准堡新、大華及佳峻聲請,下午立即依法提供擔保,向台北地院聲請強制執行。堡新、大華委任律師林正疆和佳峻委任律師葉建偉指出,裁定結果認定中工董事會刪除股東提名名單不當,將依法追究相關民事及刑事責任。

堡新、大華及佳峻向中工股東喊話,在今年股東會支持依法恢復的董事候選人名單,推動公司治理正常化,翻轉中工長期失衡的經營體制,並承諾以最負責任態度回應股東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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