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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泥三元電池廠移交一年後向承攬商求償逾46億元 中鼎:不理解、委請律師處理

本文共578字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玲/台北即時報導

台泥旗下三元能源「高雄鋰電池廠新建案」去年7月火災,惟中鼎執行長李定壯(左)指出...
台泥旗下三元能源「高雄鋰電池廠新建案」去年7月火災,惟中鼎執行長李定壯(左)指出,中鼎集團子公司益鼎工程為該專案之機電系統工程承攬廠商,惟9日收到三元能源對中鼎、益鼎的民事訴訟,但「該專案不僅經主管機關審核查驗通過,亦於2024年4月30日經三元公司驗收合格後,移交三元公司自行使用及維護已超過一年」,竟在今年7月火災後,對集團提起訴訟,實在無法理解。 記者陳美玲/攝影

中鼎(9933)為台灣三元能源「高雄鋰電池廠新建案」提供專案管理、設計、採購及建造管理服務;中鼎執行長李定壯指出,中鼎集團子公司益鼎工程為該專案之機電系統工程承攬廠商,該專案不僅經主管機關審核查驗通過,亦於2024年4月30日經三元公司驗收合格後,移交三元公司自行使用及維護已超過一年。

李定壯表示,如今移交業主都過了一年,三元對中鼎、益鼎提起訴訟,並求償46.25億元,實在無法理解,不過集團為捍衛公司及投資人之最大權益,且認為三元公司之主張依契約及依法均無理由,已委請律師積極進行應訴準備。

李定壯指出,中鼎與益鼎就該專案承攬範圍所提供之服務均符合契約約定及相關法規,已經主管機關審核查驗通過,亦於2024年4月30日經三元公司驗收合格後,移交三元公司自行使用及維護已一年有餘,不幸該廠於2025年7月14日發生火災事故,據悉火災原因正由消防單位鑑定中。

李定壯表示,中鼎與益鼎9日收到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寄送之開庭通知及民事起訴狀繕本,三元公司主張中鼎、益鼎就此次火災事故,有依約及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請求中鼎及益鼎連帶賠償其損失,請求金額為46億2,577萬5,000元。

李定壯強調,中鼎及益鼎均認為,三元公司主張依契約及依法「均無理由」,已委請律師積極進行應訴準備,以確保公司及投資人之最大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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