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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蔣永佑/新北即時報導
涉嫌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台積電(2330)2奈米洩密案,上周高檢署依違反國安法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罪、竊取營業秘密等罪,起訴3名內鬼工程師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各求處7至14年重刑。全案今移審智慧財產法院,偵查中便遭收押的陳、吳、戈3人,容貌也首度曝光,稍晚法官將裁定3人是否續押。
檢方起訴指出,陳男曾擔任台積電12廠良率部門工程師,離職後至台積電半導體製造設備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公司行銷部門任職,理應熟知台積電各項機密資訊保護措施及供應商保密約定。

不料陳男竟為替新東家東京威力,自去年下半年至今年上半年間,屢次利用與吳、戈男等台積電在職員工的舊日情誼,要求上述人等提供台積電核心秘密檔案,供陳男拍攝重製後,傳送給東京威力,用以檢討改進自身蝕刻機台。
後來因台積電發現上述涉案工程師對機密檔案有異常接觸,經內部調查後向檢方提告,檢察官經分析相關電磁紀錄及證物,認為3人涉及竊取攸關半導體產業命脈的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嚴重台灣國際競爭力,因此將3人起訴並求處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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