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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新麗華與Mimosa共同經營印尼商WESSI 公平會核可

本文共528字

中央社 記者潘姿羽台北2日電

華新麗華擴大印尼投資,與Mimosa共同經營印尼商WESSI,公平會認為有助整體經濟利益,廠商也可擴大國際競爭力,點頭通過,決議不禁止結合。

華新麗華公司全資的新加坡子公司Walsin SG擬增加對印尼商PT Walsin Everising Specialty SteelIndonesia(WESSI)投資,且華新麗華公司將與Mimosa共同經營WESSI,並控制WESSI業務經營及人事任免,因達到申報門檻,依法須向提出結合申報。

公平會指出,華新麗華公司與WESSI均產銷不銹鋼盤元,具水平競爭關係;而華新麗華公司產銷不銹鋼鋼胚,是WESSI產銷不銹鋼盤元的上游原料,因此華新麗華公司與WESSI也具有潛在垂直供應關係。

不過WESSI去年於印尼設立,現在並無產能,未來主要經營東南亞、南亞市場,在台灣沒有經營實績。

公平會認為,結合完成後,華新麗華公司既有的不銹鋼鋼胚及不銹鋼盤元等業務不受結合影響,在台灣仍須面臨其他國內、外業者競爭;也就是說,結合案對台灣的不銹鋼鋼胚及不銹鋼盤元等市場結構均無影響,結合後,應不致於產生限制競爭效果。

公平會表示,結合後,華新麗華公司可拓展東南亞、南亞市場,進行全球布局,擴大國際競爭力,因此審酌相關因素後,不禁止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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