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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撤銷行政院針對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違法裁處台電公司台中電廠的訴願決定以及環境部的處分,環境部立即反應將會依法提起上訴。這議題也成為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25日的關心焦點,環境部強調,環境部在空汙防制有監督責任,因此會依法提起上訴。
台中市政府先前以台中火力發電廠生煤使用量超標為由,裁罰台電公司共1,800萬元,但當時環保署(現為環境部)認為裁處違法而撤銷,台中市環保局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9日判決台中市勝訴,撤銷環境部處分。環境部當天也立即回應,將依法提出上訴;台電公司也說,此案尚未定讞,中火2、3號機依法運轉,不影響供電穩定,請民眾放心。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25邀請環境部進行「因應歐盟管制超細懸浮微粒(PM0.1),我國空汙管制政策如何精進、提升,保障國人健康安全」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中火議題也成為在野黨立委們輪番質詢的焦點
立委邱鎮軍認為,環境部是不是「心疼」台電才跳出來撤銷1,800萬的罰鍰?如今一審敗訴還要打算上訴,究竟環境部是空品的主管機關,還是台電的法律部?直指環境部的職責應該是要守護國人乾淨呼吸的權利,而不是護航台電。
立委陳菁徽也說,當初中火在2019年因排放廢水超標被開罰,當時環境部沒有說話,結果在燃煤超量上卻跳出來幫台電說話,甚至還要上訴,還爆料「環境部的訴訟費卻是用空汙基金來支應」,認為環境部拿應該要維護空汙的錢來護航中火空汙。
立委王育敏指出,環境部這次撤銷市府裁罰中火燃煤超量使用,應該是地方的自治事項,居然還要上訴,呼籲環境部到此為止、回頭是岸;立委麥玉珍也質疑,環境部在台北跟高雄都有在監測懸浮微粒,獨漏台中,認為環境部並不重視台中人呼吸的健康。
環境部次長沈志修強調,環境部並沒有在護航台電,在保護國人健康的同時也必須要依法行政,台中市政府以誤繕為由,將中火的減煤期程起點突然改為應達成時間,這樣中火根本就來不及完成,也等同就是要對中火開罰,身為上級機關的環境部當然有監督責任,否則就是失職。另一方面,台電2016年到去年共投入740億元在更新汙染防制設備,空汙總排放量已經大減76%,說環境部在護航台電並不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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