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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參議院正加速推動《大而美法案》(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 OBBBA),力拚在7月4日國慶日前送交川普總統簽署,該法案延續並修改2017年《減稅與就業法案》部分內容,涵蓋小費工資、加班稅收減免、社會福利與邊境執法等多項議題。專家提醒,不僅對美國內部稅制有重大影響,也將對赴美投資的台商及個人帶來潛在衝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國際租稅負責人徐有德提醒,即使此法案主要聚焦於美國本土政策,但其中多項條款一旦落實,將對台商投資架構、利息安排及股利分配產生實質影響。企業應密切關注法案動向,及早進行風險評估與稅務調整,降低不確定性與未來成本。
參議院版本相較眾議院更具關鍵性差異。例如,在個人稅方面,眾議院提案自2025年起提高州稅與地方稅(SALT)扣除上限至4萬美元(夫妻分開為2萬),但參議院則維持現行上限每戶1萬美元(夫妻分開為5千元),顯示兩院在法案細節上仍待協調。
更具爭議的,是參議院版計畫將三項重要企業減稅政策永久化,包括100%獎勵性折舊、研發支出立即認列及企業利息扣除限制,與眾議院僅提延長期限的做法不同,顯示參院版本更具長遠規劃。
國際高度關注的還有「Section 899」報復性稅收條款。該條款允許美國針對被認定採用「不公平稅制」的國家加徵額外稅,最高可達20%。所謂「不公平稅制」涵蓋全球最低稅負制下的支出原則(UTPR)、數位服務稅、轉移利潤稅及歧視性稅負等,影響範圍極廣。參議院版本則將生效時間延後至2027年,並將最高附加稅率下修為15%。
徐有德指出,這類規定不只影響設有美國子公司的台商,連投資美國金融商品或從事融資活動的個人與機構也可能受波及。例如,即使有租稅協定保障,美國企業向非美國銀行借貸,支付的利息仍可能遭額外課稅。又如跨國集團透過資金池安排的利息流動,也恐被視為課稅對象。
值得注意的是,台灣雖尚未導入UTPR規範,但未來若加入全球最低稅負制,將可能面臨美方制裁風險。此外,台灣現行對跨境電子勞務的課稅制度,與部分歐洲國家所徵收的數位服務稅形式不同,能否排除於美國認定的「不公平稅制」之外,仍有待後續觀察。
儘管台灣與美國之間尚未簽署正式租稅協定,外界也關注Section 899條款是否將凌駕於既有協定稅率上限。徐有德建議,在等待雙邊租稅協定明朗之前,台商應積極盤點自身與美國有關的利息與股利流向,檢視結構是否符合未來法規,並與專業顧問合作,建立具備韌性的國際稅務策略。
目前法案預計在6月23日當周進入參議院全體審議。從審議節奏與內容來看,美國有意將此法案視為年底前推進減稅與經濟布局的關鍵一步。台商若未預作準備,恐在政策轉彎後承受額外稅負或營運風險,務必提高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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