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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陳素玲/台北即時報導
公平會日前委員會議通過,聚安洗衣店銷售「DEX®洗衣用消毒藥水」商品,於案關商品標示「……加入本消毒藥水,可以迅速消毒、殺菌、殺黴、除臭、去污、殺滅蟲卵、傳染性病原菌、塵蟎、跳蚤、疥蟲……可殺滅各種黴菌孢子、霉菌孢子、傳染性病原菌、體癬菌、發酵菌叢、念珠球菌、疥蟲、蟲卵……」以及於蝦皮購物網站刊載「殺滅猴痘病毒、殺滅新冠病毒、殺滅性病病毒、消毒、除臭、殺菌、去污」等語,與事實不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聚安洗衣店聲稱該等廣告內容係參考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市售松油之成分分析」研究計畫之報告,載有松油具殺蟲、治皮膚癬之功效,但該局提出意見指出,該研究無涉具有消毒、殺菌、驅蟲等功效探討,且聚安洗衣店另提出台美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檢驗結果,本案的商品僅具抗菌及防霉效果,就消毒及殺滅各種菌種、病毒等宣稱並未提出相關佐證資料,是上開廣告宣稱已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違反前述公平交易法規定。
公平會提醒,業者刊播廣告時,務必善盡廣告主的真實表示義務,如果商品有宣稱特定功效,要先查證及確保與實際情形相符,並有資料佐證,以避免違法遭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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