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1029字
為抑制中國大陸在海運業影響力,美國政府17日公布停泊美國港口的大陸製船隻收費標準,但新規較原先提案有三大放寬:改為按貨物載重與每次航程收費,而非每次靠港收費,且設定每年收費次數上限,還有豁免規定,預定10月14日起實施,激勵台灣、日本及南韓航運業者股價18日走高。
這項收費新規將直接衝擊大陸船運與物流業者,也將影響已向大陸採購大量船舶的馬士基(Maersk)與地中海航運(MSC)等其他航運巨擘。
但花旗估算,這項政策將使船運業者每次停泊美國港口的成本提高10%-15%,相對於現有關稅,大陸受到的影響微乎其微,對大陸造船業衝擊預料也將很小。
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將分階段收費,第一階段為針對大陸船舶,第二階段針對液化天然氣(LNG)載運船。
第一階段從4月17日起算的180天後(今年10月14日)開始,所有大陸製造與大陸擁有的船舶,在停泊美國港口時,都將以每趟航程為標準按貨物載重收費。
陸資船東與航運業者每次航程將被收取每淨噸50美元,之後三年每年每淨噸提高30美元;非陸資但有陸製船舶的船運業者,將每淨噸收18美元或每只貨櫃120美元起,之後三年每年每淨噸提高5美元或每只貨櫃的同等比率。
非美製汽車載運船以每輛汽車或同等運能150美元收費,但若訂購或載運美製汽車,將能以約略運能申請退費。
新規相較2月提案放寬,改為依每次航程收費,每年最多收費五次,而非每次停泊美國港口都要收費。根據原先提案,陸資船運業者每次靠港要收最高100萬美元的服務費,非陸資、但有陸製船舶的海運業者每次靠港最高收150萬美元。
而且,抵達美國港口的空船、載運煤炭或穀物等出口貨物的船舶都免收靠港費,在美國國內港口之間接駁貨物、來自加勒比海和美國領土港口的航程不收費,停泊在五大湖區港口的美國與加拿大船舶也被豁免。
若海運業者出示訂購美製船隻證明,能申請暫緩收費或免除限制,最長三年,若船東能出示下單美製船舶的證明,能申請減免費用,抵減額以訂購美製船舶淨載重噸位為上限,若三年內未實際接收該船,減免費用將被立即追繳。
亞洲航運類股18日走高,萬海漲4.9%,陽明漲1.6%,長榮微漲0.2%;日本川崎汽船勁揚3.7%,商船三井攀升2.8%,日本郵船上揚2.6%,;南韓Pan Ocean漲2%。
第二階段將在三年後、2028年4月17日開始,USTR將限制以外國製船舶運輸LNG,將在22年內逐步增加限制。
延伸閱讀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