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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指台電綠電採購不法?經濟部:躉購綠電制度是國民黨執政時通過

本文共465字

經濟日報 記者江睿智/台北即時報導

經濟部26日表示,針對國民黨吳宗憲立委於網路影音頻道影射台電不法採購綠電,經濟部表達抗議。經濟部表示,台電係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9條規定依法躉購綠電,且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是在2009年國民黨執政時制定通過。

經濟部表示,針對立委發言影射台電綠電採購不法,請委員如有具體事證可提供經濟部或向檢調單位告發,共同維護完善再生能源發展環境。

經濟部指出,我國再生能源躉購制度規定於前總統馬英九任內通過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也是世界各國推動綠能發展普遍使用的機制,並非台灣所獨有。再生能源發展初期成本較高,但已隨技術進步逐漸下降,例如光電費率從2010年每度11.76元,下降至2025年每度4.49元,下降幅度約6成;離岸風電從2017年每度6.04元,下降至2025年每度4.51元。且我國再生能源也逐漸由躉購走向企業購電(CPPA),將可減緩對台電電價成本影響。

經濟部也強調,政府長期致力杜絕綠能不法行為,已成立「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聯繫平台」,打擊綠能犯罪,倘有綠能開發不法情事,請立委提出具體事證檢舉,共同維護合法綠電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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