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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大生17日到台中天津商圈年貨大街,購買秤重散裝糖果,竟買到過期糖,氣炸投訴。台中市食安處當場查扣5.14公斤逾期糖果,將在約談業者後,依食安法重罰。
這名女大生到糖果攤買了一小袋250元糖果,回家才發現有4顆糖過期,其中2顆蘋果糖,有效期限是2024年2月20日,過期近一年,另2顆優格糖過期10天,氣炸投訴。
攤主稱,沒檢查到啦,抱歉啦。商圈表示,可能攤主沒檢查好,民眾如果買到過期品,可拿到服務台更換,也已經要求業者下架商品。
食安處說明,針對女大生反映在天津路年貨大街購買到過期散裝糖果情事,食安處昨獲報後,立即派員稽查;現場查獲業者陳列販售糖果逾有效日期,共計5.14公斤,已全部查扣外,將約談業者說明產品來源及進貨時間後,依違反食安法重罰。
食安處表示,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將持續年貨大街稽查,也責成管理委員會加強攤商管理及宣導。呼籲業者,販售產品應注意保存期限並依規標示,如為散裝食品應標示品名及原產地(國),以利民眾選購辨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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