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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德州東區聯邦法院在當地時間12月3日裁定,初步暫緩執行「企業透明法」關於最終受益人資訊申報的規定,法官認為有違憲可能性,因此在法院有新決議前,企業無須配合申報。會計師提醒,企業應在暫緩期間整理相關資訊,對未來可能的政策變動提前做好準備。
「企業透明法」(Corporate Transparency Act)是2021年度《美國國防授權法》的一部分,用意在打擊洗錢活動,提升企業背後最終受益人資訊透明度。
據規定,美國境內公司及外國登記企業,除非符合23項豁免條款之一,須向美國金融犯罪執法局(FinCEN)申報最終受益人相關資訊,包括姓名、住址及身分證件掃描件。
原本規劃2024年前成立的企業必須在2024年底前完成申報,2024年及以後成立的企業,則要在成立後30日內完成申報,若未依規定完成申報者,最高每日罰款591美元,並可能面臨刑事責任。
德州法院法官Amos L. Mazzant III表示,基於原告提供的資料,認為該法有違憲可能性,因此在正式判決前應暫緩執行,此次裁定範圍涵蓋全美,不僅限於案件原告,且在法院有新決議前,企業無須配合申報。
資誠美國業務負責人蘇宥人提醒,雖然德州法院裁定暫緩執行,但最終結果仍需經過漫長訴訟過程,包括可能的上訴至美國最高法院,相關企業應密切關注美國司法部、FinCEN及法院的後續公告,以免政策恢復時錯過申報期限,遭受罰款。
蘇宥人建議,企業應利用暫緩期間完善資料,以便因應未來可能的政策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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