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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光電弊案開庭 力暘4員工否認涉案 龐雜卷證令辯方頭疼

本文共600字

聯合報 記者邵心杰/台南即時報導

南檢偵辦光電業者力暘集團與市府經發局共謀小二甲禁令解套方案,以規避繁瑣審查程序及減省申請開發支出費用,起訴前局長陳凱凌及力暘總裁古盛煇等15人涉貪汙等罪嫌,台南地院下午開準備庭,力暘土地規劃部丁姓女經理等4人均否認犯罪,律師甚至質疑農委會倉促修法所致。

檢方統計,陳凱凌、古盛煇等15人共同圖利五天公司違法通過設置案場,保守估算20年售電預期售電收入將達91億2601萬多元。

因檢方起訴書達600多頁,涉案人數則達15人,台南地院區分3組陸續召開準備庭,今下午則傳力暘土規部經理、專員及職員等4人。丁女、杜女、朱男及李男等4人均否認犯罪。

丁女的律師認本案因農委會「77光電事變」倉促修法,所帶來法律爭議,除違反法律保留規則外,圖利無未遂罪,檢方起訴20年預期圖利91億多元,匪夷所思。另丁女等人律師均對檢方所提非供述證據,以「詳卷」方式記載,但因卷宗數量眾多龐雜,希望檢方能提供頁碼等,確認證據範圍。

杜女、朱男及李男律師均以當事人為基層員工,並無決策權,不認識經發局等官員或開過會,對審件過程完全不知情。

檢方表示,有關非供述證據等內容,如法院認有遺漏證據等,檢方會予以增補,然而,檢方非辯護人助理,公訴檢察官和辯護人一樣,收到相同卷證,辯護人要求提供頁碼等,並無理由。

法官認辯護人要求檢方提供非供訴證據頁碼等有點太over(超過),然而,院方已安排明年1月13日準備庭期,屆時將一一提示本件非供述證據。

被告律師均對檢方所提非供述證據,以「詳卷」方式記載,但因卷宗數量眾多龐雜,頭疼不...
被告律師均對檢方所提非供述證據,以「詳卷」方式記載,但因卷宗數量眾多龐雜,頭疼不已。圖/讀者提供
台南地院已安排明年1月13日準備庭期,屆時將一一提示本件非供述證據。圖/讀者提供
台南地院已安排明年1月13日準備庭期,屆時將一一提示本件非供述證據。圖/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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