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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3-2期行不行?簽約最後期限見真章 經濟部:「這幾家」會簽

經濟部主導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2期11日為行政契約簽署最後期限。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經濟部主導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2期11日為行政契約簽署最後期限。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本文共705字

經濟日報 記者江睿智/台北即時報導

經濟部主導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2期11日為行政契約簽署最後期限。根據經濟部了解,五家得標業者將會簽行政契約。台歐盟針對國產化議題,趕在上周五達成共識,亦即經濟部將會對3-2期釋出國產化變更的彈性,也將納入行政契約附件,此舉也對開發商釋出善意。經濟部盼能確保3-2期2.7GW的容量能如期進行。

另據了解,3-2期離岸風電開發商也向經濟部提出各項困難,包括:電網韌性規費,購買備用容量費用,甚至履約保證金等,都希望放寬可分期或延後繳付。經濟部表示,未遞件申請視同棄權,「要進來,才能協助」。業界解讀,經濟部表達願意協助的誠意。

經濟部已於7月9日公布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2期選商排序,並於8月5日公告得標廠商獲分配的開發容量。3-2期得標廠商及風場為:森崴集團又德、風睿(SRE)海廣、CIP渢妙二號、科里歐(Corio)海鼎一,及德能英華威集團的德帥風場。3-2期得標廠商是否於今日送出行政契約,各界關注。

目前全球風電開發成本大增,而國內企業對於CPPA價格仍觀望,加上歐盟因國產化議題狀告歐盟,致經濟部對歐盟承諾,3-3期將不會有強性制國產化,一度導致市場觀望氣氛濃厚。先前也有多家業者向經濟部表達盼延後簽署行政契約。

不過,經濟部次長連錦漳於10月底約見五家得標業者,傳達簽署行政契約的日期將不再展延,但對於相關行政配套措施,則會盡量協助。據轉述,就是要先簽約,才有後面協助事項。再加上,台歐盟協商達成共識,情勢愈發明朗。

就經濟部掌握,五家得標業者都會簽行政契約,官員說,不簽就等於前功盡棄,讓出風場;至於3-3期,現在何時要開標是未定之天。


延伸閱讀

3-2期國產化有變更彈性…經部:開發商不可以國產化為由延後併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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