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1023字
經濟部於11月28日預告「中華民國2023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草案,與2022年度躉購費率相比,除太陽光電微降,其餘能源則保持平穩或微幅上漲;實際費率仍須召開審定會收集各界意見,並審定作業完成、公告為準。
經濟部表示,2023年度躉購費率草案歷經二場次審定會議、九場次分組會議縝密討論,並規劃於12月6日及12月12日召開「2023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草案聽證會」會議,歡迎社會各界參與並提供寶貴意見。
經濟部說明2023年度各類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草案重點包括,太陽光電躉購費率採一年二期,按各分類容量級距區分費率,平均微降1至3%,第一期平均費率為每度4.4045元。
風力發電躉購費率方面,不及30瓩陸域風電,躉購費率每度7.4110元,30瓩以上陸域風電,躉購費率每度2.1286元;離岸風電,躉購費率每度4.5085元。另考量浮動式離岸風電的成本資訊有限,在技術發展尚存變異性與不確定下,暫不區分浮動式離岸風電分類。
生質能發電因應國內發展燃煤機組轉型為生質能專燒電廠規劃,及其應用料源之型態,新增「農林植物」躉購費率類別,躉購費率每度3.1187元;生質能有厭氧消化設備(沼氣發電)部分,除持續鼓勵國內畜牧場設置外,亦配合未來採共消化型態之沼氣發電案場增加,躉購費率提高為每度7.0089元;無厭氧消化設備類別,維持2022年度費率水準,即每度2.8066元。
廢棄物發電維持2022年度費率水準,農業廢棄物部分,躉購費率每度5.1407元;一般及一般事業廢棄物,躉購費率每度3.9482元。
小水力發電增訂不及500瓩級距,躉購費率每度4.8936元;500瓩以上不及2MW部分,躉購費率每度4.2285元;2MW以上,維持2022年度費率水準,即每度2.8599元。
地熱發電不及2MW容量級距部分,躉購費率為每度5.9406元;2MW以上部分,維持2022年度費率水準,即每度5.1956元;海洋能發電維持2022年度費率水準,即每度7.3200元。
另外,經濟部表示, 基於台電公司加強電力網均化成本具有各類再生能源適用性,故一致化予以反映外加費率;為反映太陽光電共同升壓站分期併網之特性,在總收益相同之原則下,減輕升壓站業者初期還款之壓力,將升壓站相關額外費率納入使用率因素加以調整;考量電業商業營運模式,調整太陽光電第一型發電設備的躉購費率寬限期起算始點為取得「籌設許可」之日,以達設置案場加速推動之效。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