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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發展部長唐鳳日前指出,台灣發展數位技術的關鍵因素有二個,第一為「寬頻是基本人權」,其次則是「數位能力」。
唐鳳日前接受烏克蘭知名網路媒體espreso.tv專訪時指出,從台灣利用數位科技擴大至公民服務的經驗出發,談到在使用數位工具、面對錯假資訊,台灣如何從烏克蘭經驗當中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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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唐鳳也被問及,推動台灣發展數位技術的關鍵因素為何,唐鳳認為有兩個關鍵。其一為「寬頻是基本人權」,在台灣,不論是在離島或是玉山山頂,都可以用合理的價格使用到高速的網路服務。另一個則為「數位能力」,台灣的學生不只要有媒體素養,也學習寫作與創作等技巧,這讓學生們具有可以進行事實查核的基礎能力。
唐鳳說,當俄烏戰爭發生之時她整晚熬夜滑 Twitter,也看了《基輔獨立報》和當地記者的報導。「想像一下,如果在當時基輔沒有網路,渴望獲得資訊的人們,很也可能就會看到錯假的訊息。」因此,提供高品質的通訊服務是相當重要的,為此,數位部規劃將非同步軌道衛星納入通訊系統當中,提升數位基礎建設的韌性,預定先將設置700多個固定與移動的接收站。
最後,唐鳳也說,數位科技也能夠突破地理的限制,將理念相近的人們聚集。因此透過網路,台灣也可以將數位服務的經驗,與烏克蘭分享,並提供相關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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