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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31日德國杜塞道夫法院(Düsseldorf District Court)就日亞化學工業株式會社(下稱「日亞」)對WOFI Leuchten Wortmann &Filz GmbH (下稱「WOFI」)提起的損害賠償程序作出判決(案號 4b O 58/21),命WOFI對日亞負擔322.5萬歐元暨利息的損害賠償。但此判決尚未確定,仍得上訴。
日亞表示,WOFI是一居家照明產品的製造商,也是台灣LED製造商億光電子的德國子公司。損害賠償是導因於WOFI在德國侵害日亞擁有的YAG 專利 EP 936 682(DE 697 02 929),該專利侵權事實業經德國杜塞道夫法院之確定判決(案號 4b O 132/16)所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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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亞表示,杜塞道夫法院此次判決認定日亞得請求的合理賠償數額為WOFI總利潤(1,290萬歐元)的25%。前述判決尚未確定,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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