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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成本與預期價格落差大 CIP促政府改善綠電交易環境

本文共1233字

經濟日報 記者鍾泓良/即時報導

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今(22)日有關台灣CPPA(企業購售電合約)策略記者會。CIP認為進入離岸風電區塊開發後,發電業者在躉購費率退場後,須與民間企業談CPPA才可長期營運,但同時間國產化項目成本較以往提升,建議政府應協助綠電買賣方良好的綠電交易環境。

CIP企業購售電合約資深總監Bradley Way指出,再生能源波動性大,因此當政府及企業面對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及Re100響應減碳承諾,如何取得穩定的潔淨能源是一大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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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綠電躉購費率及補貼逐漸退場,發電業者與企業簽署CPPA就成為發電業者的必經之途。Bradley Way認為,CPPA必須建立在誠信與透明溝通過程,融資可行性及國際競爭力三大基礎,也是目前台灣面臨的挑戰。

CIP台灣區財務長徐正穎則接著說,CIP希望可以在台灣長期耕耘,而非「一案公司」,因此現階段會選擇信用評等比較高的廠商,但後續台灣很多企業都需要買綠電。

他表示,短期內有包含半導體、面板、電子等不同領域的20家為潛在購電企業,後續則高達上百家,但是從過往台電售電給業者邁向電力自由化,中間還有些過程不太容易,需要法規修正。

他說,這些年可以看到台灣綠電呈現「患寡又患不均」的現象,政府應該讓大家都買得到,而非有財力的企業才可以購買,但這中間不緊緊牽涉到價格,因為區塊開發已無躉購費率,銀行團對於要購買風場綠電的企業端就會進行嚴格的風險評估。

徐正穎接著說,進入第三階段後,政府對於國產化項目要求未大幅調整,再加上風場容量設有500MW(百萬瓦)上限,導致成本提升;取得電業執照前也無法售電給第三方,增加閒置成本。

他更說,行政契約草案又設有累進式罰金,都讓發電業者成本大幅提升,舉例像是對孫悟空施加緊箍咒,不會因為有痛就會有效,目的不應該是要懲罰廠商,而是要協力完成能源轉型。

另一方面,政府對於風場政策競標上限設定為每度2.49元,並不包含國產化成本,但許多CPPA買方都依此當作預期價格,限縮購電商議空間,造成開發商與購電方價格期待存在落差。

因此,他提出三點建議。第一,政府在購售電費率水準上,應該垂詢售店方意見,理解CPPA與風場財務模型關聯,並與購電方溝通,讓市場認知綠電市場;第二,應該讓法規優化,縮短送電至獲得電業執照的之間時間,並檢視備用容量義務可行性;最後,應該要給予市場彈性空間,可靈活運用各種金融工具及交易機制。

然而,隨著躉購費率機制退場,當售電業者掌握「賣方市場」訂定CPPA價格,若又盼政府出面與購電者協調,是否有違市場機制?而政府過去提出部分風場發電量以「保量保價」收購,再轉售給中小企,卻遭到金融機構及開發商以財務模型為由反彈,兩者現階段會同意政府介入?

徐正穎回應,政府要協助不是在幫開發商跟購電方談價錢,而是要衡量哪些是額外加諸成本及風險,像是國產化項目及罰則等都會影響到最終價格,也要讓購電方可以理解實際成本會比預期價格高,而非只扶持國內供應鏈廠商,而忽略那些需要賺外匯,面臨國外減碳需求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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