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965字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許可鏡電視新聞台申設時,設下史上最多附條件,更設下廢止附款,保留廢止權,如果違規可收回執照。近期隨著鏡電視爭議持續延燒,繼三董一監辭職、11月恐遇資金缺口,中資疑慮,甚至有股東揚言NCC應撤銷鏡電視執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日例行記者會上,鏡電視撤照與否,成為媒體焦點,NCC強調將找大股東到會釐清事實。
鏡電視取得新聞台執照後,董總頻頻更替、董事改選、人事共用、領取高額顧問費、增資不順等掀起各類爭議,近期隨著三董一監辭職,加上鏡電視內部代表大股東的財務長及法務長也相繼辭職,大股東揚言不參與增資或將轉售持股,甚至有股東認為NCC應該撤銷鏡電視執照,加上一度傳出有中資介入,這些傳言都觸碰中資、大股東六年內不能出售股票等等多條「紅線」,鏡電視新聞台執照存續與否,再度成為各界關心焦點。
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表示,NCC在鏡電視新聞台申設的附款中,禁止股東在六年執照期間移轉股權,如果有相關事證,違反附款,將依法處理。
此外,當時NCC針對鏡電視附款更設下廢止附款,保留廢止權,如果違規可收回執照,主要廢止關鍵包含防止敵對勢力滲透,不得受滲透來源直接或間接資助及投資等。
翁柏宗表示,目前NCC已經展開針對中資、大股東出售股權等傳聞調查,將調查是否違反附款,將邀請NCC股東到會說明,釐清事實。
鏡電視股東包含國巨董事長陳泰銘、萬海集團陳致遠、甲山林祝文宇、英業達葉國一、穩懋董事長陳進財、裴偉等。
由於近期鏡電視各派勢力放出各種消息,媒體報導紛亂,引發不少關注及爭議,NCC內部委員會就討論,希望跟股東面對面,直接講清楚,釐清事實才是關鍵。
今年1月19日NCC委員會決議許可鏡電視新聞台申設,也針對營運附加多條附款,包含閉鎖型公司,股東在六年執照內不得出售持股,同時不能有任何與
案,因是十年來首張新聞頻道執照,NCC不僅設下史上最多附條件,更設下廢止附款,保留廢止權,如果違規可收回執照,
當時NCC解釋主要廢止關鍵包含防止敵對勢力滲透,不得受滲透來源直接或間接資助及投資等,這也是NCC首次針對頻道執照申設,設下廢止附款。
NCC通過鏡傳媒集團申設鏡電視新聞台執照,包含附負擔跟保留許可廢止附款,可一部或全部廢止,共有附負擔12項、附款14項、行政指導16項,這也是近10年來首家獲准的新聞台執照。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