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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為持續開發多元電源及電網,確保穩定供電,今(17)日經常務董事會通過,預定於11月中旬發行今年度第六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112億元。
台電本次籌資主要因應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大潭電廠增建燃氣複循環機組發電計畫及林口電廠更新擴建計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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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指出,本次公司債發行條件如下。三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利率1.85%發行14億元,採固定利率計息,每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五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利率1.95%發行77億元,採固定利率計息,每一年付息一次,自發行日起屆滿第四、五年各還本二分之一。
十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利率2.15%發行21億元,採固定利率計息,每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本期公司債之發行尚須經申報生效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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