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1229字
巴拿馬長榮國際今(10)日舉行股東會,現場阻擋大哥張國華委任律師進場後,如期召開股東會,弟弟派的律師黃福雄會後說明,股東會推舉張國明擔任董事長。
黃福雄表示,「長榮集團家族紛爭」新聞頻繁出現於新聞媒體版面,並傳出2016年張榮發先生逝世後,董事長即變更為張國華先生的新聞。
黃福雄表示,根據公司經營管理依公司章程規定係由 Permanent President 負責,本公司章程第7條第 11項前段並規定,Permanent President 於在任時死亡而缺位者,應由董事召開股東會選任新任 Permanent President,然本公司原 Permanent President。
張榮發先生於2016年1月20日逝世後,本公司董事並未召集股東會選任新任 Permanent President,自無新聞媒體所載,董事長變更為張國華先生之情事,張榮發先生逝世後,董事遲遲末依公司章程選任新任 Permanent President,迄今已逾六年, Permanent President 無端遭變更登記為張國華先生,該等變更登記嚴重違反法令及章程,當然無效,張國華亦當然不得以EIS Permanent President 自居。
哥哥派律師陳錦旋表示,根據客觀事實認定,張國華這六年是EIS的董事長,公司章程是用指定的並不是用選任的,選出來已經跟公司章程抵觸,股東臨時會應由董事會來召開,不是由股東來召開。
黃福雄進一步表示,股東張國明為確保本公司有效運作並符合公司章程規定,乃於2022年5月10日依公司章程第7條第11項後段規定召開股東臨時會選任新任 Permanent President。
Permanent Director,並依據法令及EIS公司章程於該次股東會,經持有總股權數百分之六十之股東決議,選任張國明先生出任本公司 Permanent President / Permanent Director。
本公司唯一經股東會依章程合法選任之 Permanent President / PermanentDirector 為張國明,張國華未經本公司股東選任,不具本公司Permanent President 之身分,所為變更登記依法無效,自無權對外代表EIS發言及為一切行為,其所發布之任何聲明僅為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本公司立場。在過去六年間,張國華先生如有任何處分EIS財產或對外為任何交易,皆未經本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同意而依法無效,張國華先生應負責回復原狀,如造成本公司損失,張國華先生亦應負賠償責任。
本公司經營狀況穩健,於新任 Permanent President / Permanent Director 張國明先生上任後,公司管理組織將益加完善,更無解散公司之研議,敬請社會大眾謹慎面對本公司相關消息。
延伸閱讀: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