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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黃彥宏/台北即時報導
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自8月13日起,永冠-KY(1589)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且停止買賣。
永冠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前因有證交所營業細則第49條之1及第49條之3規定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暨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在案。嗣因該公司獨立董事3席均已辭任,致在中華民國設有戶籍之獨立董事少於二人,且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補選,核有同細則第49條之1第1項第14款規定情事,爰自8月13日起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另永冠-KY前因未依期限公告申報去年度及今年第1季財務報告、無法如期償還債權人要求贖回之中華民國境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且屆滿3個月仍未償還債務或與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本公司已公告停止其上市有價證券之買賣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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