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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陳儷方/台北即時報導
台新證券與元富證券合併後,發生多起系統異常事件,影響投資人權益,證交所21日表示,已先對台新證券開罰131萬元;同時,證交所實地查核結果發現台新證券在資通安全檢查機制及內控規範有缺失,將立案查處。
證交所指出,台新證券與元富證券完成合併後,陸續發生多起系統異常情形,包括:115年4月7日預借款項圈存及帳務中台系統異常;4月14日前端APP發生委託與成交回報異常;4月20日「PhoneEZ」APP亦因系統記憶體不足,影響投資人操作等事件。
證交所表示,台新證券因系統異常,也導致相關申報作業發生延遲情形,包括錯帳申報延誤、更改交易類別作業逾時、定期定額成交分配明細未依期限完成申報,以及信用交易結算資料未依規定期限上傳等,這些行為已違反相關作業規定,證交所已先依規定對台新證券處以過怠金及違約金,合計131萬元。
另外,經證交所實地查核及檢視相關內部作業,發現台新證券尚涉及違反「建立證券商資通安全檢查機制」及「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等缺失,證交所後續將另案處置。證交所同時表示,主管機關將依證交所就台新證券的查核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裁處。
證交所強調,已持續要求台新證券提出短、中、長期改善及預防措施,並將加強追蹤其系統運作及改善情形,以確保資訊系統穩定性,維持市場秩序,並保障投資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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