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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交所調高元晶、欣興等期貨合約保證金

本文共276字

經濟日報 記者周克威/台北即時報導

臺灣期貨交易所於4月15日調高元晶期貨(RLF)保證金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的1.5倍,欣興期貨(IRF)及欣興選擇權(IRO)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的2倍。

本次調高係元晶(6443)經證交所於4月13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欣興(3037)最近30個營業日內經證交所再次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均為4月14日至4月27 日,期交所依規定自4月15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調高保證金,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4月27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保證金。

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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