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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證券交易所依據「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標準」第4條、「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第22條及第23條規定,審核上市公司(不含金融控股公司)公告並申報2025年第1季財務報告每股淨值及累積虧損資料,符合暫停與恢復融資融券交易的有價證券調整並自5月23日起實施:
1. 每股淨值低於票面,應暫停融資融券交易的有價證券共有四檔:燁興(2007)、遠雄來(2712)、正達(3149)、金萬林-創(6645)。
2.每股淨值回復至票面以上,應恢復融資融券交易的有價證券共有五檔:中鴻(2014)、柏承(6141)(6141)、泰福-KY(6541)、華安(6657)、雷虎(8033)。
3.每股淨值回復至票面以上,應恢復融資融券交易,惟前已因列為變更交易方法而暫停融資融券交易,爰繼續暫停者共有一檔種:如興(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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