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bell icon

岱宇國際違反重大訊息規定 證交所處以3萬元違約金

本文共145字

經濟日報 記者廖賢龍/即時報導

岱宇國際(1598)2025年3月12日資金貸予子公司案,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23款情事,惟岱宇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揭重訊處理程序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3萬元,並函知岱宇公司嗣後應注意改善並確實依規定辦理。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延伸閱讀

上一篇
4月18日 五件財經大事搶先看
下一篇
台積電法說會報喜但股價小漲 外資賣超7123張、連三賣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