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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鋼工會質疑市場有人散布假消息,導致中鋼股價重挫,要求金管會主動調查,對此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今回應,中鋼已在1月3日發重訊說明轉投資虧損之事,且證交所的股市監視制度也會查核假消息,且依證交法155規定,操縱股價最重可關10年。
媒體報導,中鋼公司轉投資台智電計畫統購25年、總價5500億元的綠電,另轉投資興達海基虧損64億元。高晶萍對此表示,對於操縱股價,證交法已有相關規定,證交法155條規定,操縱股價處3年至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千萬到2億元以下罰金,而若犯罪所得超過1億元,刑期將再加重至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外罰金將增至2500萬元起跳、5億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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