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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鴻海(2317)(2317)7月14日公告赴大陸投資紫光集團有限公司乙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20款情事,惟鴻海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處以違約金新台幣15萬元,並函知鴻海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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