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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昨(2)日重新預告權證避險降稅修法草案,為避免租稅漏洞或造成徵納雙方爭議,此次新增條文,針對降稅適用範圍,授權財政部會商金管會訂定子法來明確規範,也因為子法訂定需要時間,草案設計日出條款,降稅在新法公布後六個月才會正式施行。
至於其他修法內容,包括權證避險交易稅率從千分之3降到千分之1、實施期間為五年,券商應將權證避險專戶交易明細列具清單,在次月5日前報告所屬稽徵機關等,都與前次預告相同。
財部官員表示,此次修法草案預告期為60日,持續蒐集各界意見,後續再送行政院、立法院審查,修法進度得視蒐集意見狀況而定。
不過若推估時程,要在今年上半年的立法院會期通過,恐怕有難度,預料要等到下半年會期才有機會進入立法院審查。
財政部早在2020年7月就曾預告權證避險降稅修法(《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3、第3條),將發行權證證券商基於履行報價責任規定及風險管理目的,而出賣避險股票的證交稅率自千分之3降至千分之1,並明訂這項租稅優惠實施五年。
不過修法草案送進行政院後,跨部會討論下來,認為有必要新增條文,確保降稅適用範圍僅限避險所需,以避免租稅優惠被濫用或誤用,因此又將草案退回財政部,重新辦理預告程序。
財政部官員表示,涉及減稅,攸關民眾權益,也為避免徵納雙方衝突,並確保適用優惠稅率股票的必要性及合宜性,昨日重新預告版本新增條文,授權財政部會商金管會針對適用條件、範圍、認定、內控等訂定子法,以利執行。也因為未來財政部、金管會訂定子法仍須一定時間,預告草案也訂定日出條款,在新法公布後六個月才正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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