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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提醒台商:大陸公安跨區執法罰款

本文共441字

中央社 記者李雅雯台北14日電

陸委會今天表示,中國大陸地方政府財政匱乏,一些地方公安為了罰款收入編列名目、跨區執法,中國大陸發改委也有提到類似問題,必須提醒台商多加注意。

大陸委員會(陸委會)14日下午召開例行記者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於會上做出上述表示。

梁文傑表示,有注意到中國大陸一些報導指出,由於地方政府財政匱乏,地方公安會利用名目,跨省到遠地去扣押、查扣企業財產,然後將一些罰款沒入當作公安機關的收入,這在中國大陸叫做「遠洋捕撈」或「異地執法」。

他強調,提出這樣的提醒是有根據的。

梁文傑指出,在新華社10月8日報導中有提到,大陸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發改委)主任鄭柵潔要求嚴格禁止異地執法、趨利性執法,顯示對岸也有注意到相關問題,一定是狀況嚴重才會讓發改委跳出來說話,「這絕對不是陸委會在抹黑(對岸)」。

中國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昨天在例行記者會表示,對於陸委會指中國大陸地方政府透過詐騙凍結企業資金或罰款一事,「這種說法完全是無中生有,是民進黨當局抹黑大陸的慣用伎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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