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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象 大陸券商向員工反向討薪

本文共473字

經濟日報 記者林宸誼/綜合報導

大陸證券業正如火如荼向員工「反向討薪」,光大證券近期向內部印發「實施細則」規定扣回超額發放薪酬的七種情形,包括考核結果弄虛作假、錯誤發放薪酬、違反黨紀、問責處理等。不僅是光大證券,包括山西證券、首創證券、華林證券、中信證券等券商在內部早已公布類似規定。

券商中國報導,光大證券印發「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追索扣回實施細則(試行)」,要求各部門、各子公司、各分公司、各營業部遵照執行。

光大證券表示,這是為了貫徹落實巡視整改、財政部、證監會以及光大集團對薪酬追索扣回工作的管理要求,促進公司穩健經營。

實施細則中規定了扣回超額發放薪酬的七種情形。存在其中任一情形的,光大證券可視情況向有關人員追索扣回超額發放的薪酬。

據不完全統計,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光大銀行、等多家上市銀行均在2022年度報告中披露了績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情況。其中,招商銀行、渤海銀行等則是披露了績效薪酬追索扣回的細節。

招商銀行在年報中稱,2022年該行對2,876名員工執行績效薪酬追索扣回,總金額人民幣5,8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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