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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近日發布對螞蟻集團旗下網商銀行所實施的行政處罰,稱其因違反金融統計、賬戶和清算管理等規定遭警告,並處以2236.5萬元人民幣罰款。
網商銀行此次受罰所涉及的違法行為類型還包括違反徵信管理相關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分識別義務、可疑交易報告義務以及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分資料和交易記錄,並與身分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
網商銀行回應稱,這項處罰是人行杭州中心支行2020年對網商銀行開展綜合檢查中發現問題的處理結果;該行已於2020年內完成所有問題的整改。
據新浪財經頭條,網商銀行存在四宗違法行為:違反金融統計管理相關規定;違反賬戶管理相關規定、違反清算管理相關規定;違反徵信管理相關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分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分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規定履行可疑交易報告義務、與身分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對其警告,並處罰款2236.5萬元(人民幣,下同)。
此外,還對網商銀行九個部門負責人處罰。于隆時任網商銀行產品創新部高級專家,劉光徽時任網商銀行合規部高級專家,黎峰時任網商銀行現金管理部總經理,3人對該行違反賬戶管理相關規定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分別對給予警告,並處罰款5萬元。
王志譽時任網商銀行行業金融二部高級專家,對該行違反清算管理相關規定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對其警告,並處罰款5萬元。
宋曉時任網商銀行產品創新部小微融資產品部負責人,董一諾時任網商銀行個人徵信異議處理員,2人對違反徵信管理相關規定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對宋曉罰款6萬元;對董一諾罰款2萬元。
馮亮時任網商銀行副行長、產品創新部負責人,對網商銀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分識別義務、與身分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罰款7萬元。
董佔斌時任網商銀行監事長,對該行按規定履行客戶身分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分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規定履行可疑交易報告義務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罰款8萬元。
侯建強時任網商銀行全面風險管理部反洗錢二級部負責人,對網商銀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分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履行可疑交易報告義務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罰款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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