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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中國大陸「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本月上路 民團譴責惡法

本文共334字

攝影中心 記者余承翰/台北即時報導

中國大陸「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7月正式實施,台灣人權團體、在台藏人和港人社團今天在立法院舉辦記者會,一同譴責中共惡法,嚴正反對中共「以團結之名、行漢化之實」,更反對將維護統一的義務套加於台灣人身上。

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秘書長札西慈仁批評,中共70多年來不斷打壓西藏文化、教育,當年簽署了17條協議,中共就開始消滅西藏文化、鎮壓藏人,現在又提出「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要控制藏人、維吾爾人、香港人。民間司改會常務執行委員、律師張靜如批評,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單方面將台灣人「認定為中國人」,再課以法律義務的操作,可能使主張台灣主權、彰顯台灣主體認同者,被認定為違反「維護統一」的義務,甚至被扣上「破壞民族團結」之名,以後台灣人進入中國、港澳,甚至是轉機,都可能會有風險。

中國大陸「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7月正式實施,台灣人權團體、在台藏人和港人社團今天...
中國大陸「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7月正式實施,台灣人權團體、在台藏人和港人社團今天在立法院舉辦記者會,一同譴責中共惡法,嚴正反對中共「以團結之名、行漢化之實」,更反對將維護統一的義務套加於台灣人身上。記者余承翰/攝影

中國大陸「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7月正式實施,台灣人權團體、在台藏人和港人社團今天...
中國大陸「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7月正式實施,台灣人權團體、在台藏人和港人社團今天在立法院舉辦記者會,一同譴責中共惡法,嚴正反對中共「以團結之名、行漢化之實」,更反對將維護統一的義務套加於台灣人身上。記者余承翰/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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