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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更好發揮金融服務實體經濟、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作用,中國人民銀行及國家外匯管理局15日公告,調整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外貸款業務有關事宜。將境內外商獨資銀行、境內中外合資銀行、外國銀行境內分行的境外貸款槓桿率由0.5上調至1.5,香港、澳門和台灣的金融機構在大陸設立的銀行機構比照適用。
同時將進出口銀行的境外貸款槓桿率由3上調至3.5。
人行官網發布人行、外管局相關負責人說明新規推出背景時指出,2022年,為發揮好跨境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的作用,支持和規範銀行開展境外貸款業務,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推出「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外貸款業務有關事宜的通知」,建立了本外幣一體化管理、本幣優先的銀行境外貸款政策框架。
近年來,銀行境外貸款業務穩健有序開展,境外貸款規模穩步增長,人民幣貸款占比不斷提升,對支持「走出去」企業境外經營等發揮積極作用。同時,部分銀行圍繞著貸款餘額上限、用途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問題和訴求。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在充分研究論證並徵求銀行意見的基礎上,共同推出新規,調整優化相關規定。
負責人進一步表示,近年來,隨著境外貸款業務發展,部分銀行境外貸款餘額逐漸接近上限。新規結合各銀行業務規模及境內外資銀行資本規模相對較小等實際情況,將境內外資銀行的槓桿率由0.5上調至1.5,將進出口銀行的槓桿率由3上調至3.5,並將人民幣20億元核定上限上調至人民幣100億元,較好支持外資銀行、進出口銀行業務優勢,滿足出口銀行業務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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