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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反制華府 對美船收特別費

本文共678字

經濟日報 記者廖士鋒/綜合報導

美國將自14日起對中國大陸船舶收取港口費,大陸昨(10)日宣布反制措施,也自14日起,對美國船舶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

大陸交通部宣布,根據大陸《國際海運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際法基本原則,經大陸國務院批准,自今年10月14日起,對美國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擁有船舶所有權的船舶;美國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運營船舶;美國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直接或間接持有25%及以上股權(表決權、董事會席位)企業、其他組織擁有或運營船舶;懸掛美國旗船舶;在美國建造船舶,由船舶掛靠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機構負責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

公告主要分為兩大重點。首先是收費標準,針對上述船舶,按航次計收船舶特別港務費,分階段實施,具體收取標準如下(不足1淨噸則按1淨噸計)。

一、自2025年10月14日起靠泊大陸港口,按每淨噸人民幣400元計收;二、自2026年4月17日起靠泊大陸港口,按每淨噸人民幣640元計收;三、自2027年4月17日起靠泊大陸港口,按每淨噸人民幣880元計收;四、自2028年4月17日起靠泊大陸港口,按每淨噸人民幣1,120元計收。

第二大重點是,船舶在同一航次掛靠多個大陸港口,僅在首個掛靠港繳納船舶特別港務費,後續的掛靠港不再收取。同一艘船舶,一年內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不超過五個航次。

大陸交通部官網表示,2025年4月17日,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發布關於對中國大陸海事、物流及造船業301調查措施,自2025年10月14日起,將對中國大陸企業擁有或經營的船舶、大陸籍船舶及大陸造船舶加收港口服務費,嚴重違背國際貿易相關原則和中美海運協定,對中美間海運貿易造成嚴重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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