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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大陸國家外匯局今日推出系列政策,要以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包括支持建設多層次兩岸金融市場,推動更多符合條件的在福建優質台資企業在大陸上市,鼓勵更多台資企業參與大陸金融市場發展。
中國人民銀行、大陸國家外匯局12日聯合印發《關於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若干措施》,提出優化兩岸共同生活圈金融生態;支持在福州、廈門、泉州開展跨境貿易高水平開放試點;支持資本項下跨境投融資便利化;全面加強金融監管,有效防範化解金融風險。
一、優化兩岸共同「生活圈」金融生態
福建省內銀行可在展業三原則(了解客戶、了解業務、盡職審查)基礎上,為台灣人辦理商品房交易相關的跨境人民幣收付款及境內支付業務。
支持在福建進行境外人員境內支付服務先行先試,提升境外到福建的人員支付服務水平。持續推行線上預約開戶。指導銀行加大ATM改造力度、開通境外銀行卡支取人民幣現金功能。
二、支持在福州、廈門、泉州開展跨境貿易高水平開放試點
符合條件的審慎合規銀行可為試點優質企業辦理經常項目外匯收支業務;對於單筆等值5萬美元以上的服務貿易等項目外匯支出,可事後核驗《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
鼓勵審慎合規銀行創新金融服務,自主辦理試點優質企業真實合規的新型跨境貿易外匯收支業務。
試點優質企業與同一境外交易對手進行特定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時,審慎合規銀行在確保風險可控的情形下可為試點優質企業辦理軋差淨額結算。
審慎合規銀行可直接為試點優質企業辦理貨物貿易特殊退匯業務,企業無須事前在所在地外匯管理部門登記。
試點優質企業與其具有關聯關係的境外機構間發生的超12個月服務貿易項下代墊或分攤業務,以及與非關聯關係的境外機構間發生的服務貿易項下代墊或分攤業務,由審慎合規銀行審核真實性、合理性後辦理。
三、支持資本項下跨境投融資便利化
台資企業在福建進行境內股權再投資時,被投資企業或股權出讓方無需辦理接收境內再投資登記。符合條件的非金融企業債務人外債簽約(變更)登記,以及非金融企業境外上市外匯登記及變更、註銷登記由銀行直接辦理。
允許符合條件的福建省內企業辦理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業務,集中運營管理境內外本外幣資金,開展資金歸集和余缺調劑、經常項目資金集中收付和軋差淨額結算等業務。
創新兩岸社會資本合作方式,支持海峽股權交易中心「台資板」創新升級,加強與新三板合作對接,推動更多符合條件的在閩優質台資企業在大陸上市,鼓勵更多台資企業參與大陸金融市場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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