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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關注的大陸民營經濟促進法昨(20)日正式施行,該法創下多個「首次」,包括為中國大陸首部專門關於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同時首次明確民營經濟的法律地位,首次在法律中規定「促進民營經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是國家長期堅持的重大方針政策」等,以支持民企創新發展。
據了解,這部法律共九章78條,圍繞公平競爭、投資融資促進、科技創新、規範經營、服務保障、權益保護等方面建立相關制度。
綜合陸媒報導,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李曙光認為,該法立法價值在於整合《民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中的相關規定,構建統一的民營經濟權利清單,為民營經濟發展奠定法治基礎;中央財經大學教授蘭日旭表示,該法推出使民營經濟發展由政策引導為主向法治保障轉變,打破種種隱性壁壘,形成真正公平競爭機制。
值得注意的是,該法推出的時機也耐人尋味,山東財經大學齊魯企業發展研究院常務副院長李鑫分析,此時推出民營經濟促進法,有來自經濟復甦壓力下的戰略選擇,2024年大陸民間固定投資占比較2015年下降近14個百分點,加上有川普關稅政策壓力,因此通過法治化手段規範政府行為,既符合WTO規則,又為民營企業參與國際競爭提供合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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